航天工程: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合规风险,有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分、子公司遵照本规定执行,也可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合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合规,是指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本规定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单位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规定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 公司应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第八条 公司设立风险内控与合规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理层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合规管理工作中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合规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和机制;
(二)负责对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
(四)审议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制度并推动落实;
(五)审议公司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文件,并监督规范执行;
(六)审议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七)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八)协调处理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主要负责人可委托相关公司领导协助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首席合规官是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一)组织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领导合规管理归口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所属分、子公司加强合规管理。
(二)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四)组织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应对。
(五)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组织本业务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
(五)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六)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公司在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部门领导兼任。
第十二条 公司合规管理归口部门牵头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
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五)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十三条 公司纪检和审计、巡察、监督追责等职责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是本单位合规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公司合规管理要求,明确本单位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研究、部署、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合规管理工作,形成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具备独立运转能力的单位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对上负责的合规管理信息沟通渠道。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根据使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六条 公司不断巩固和拓展深化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成果,针对科研生产经营、销售业务、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保密、劳动用工、财务管理、税务管理、投资管理、生态环保等重点业务领域,
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建立并完善合规管理负面清单。
公司在涉外业务重要领域,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将合规风险评估作为全面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对合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建立合规风险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合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第十九条 公司不断完善重要事项合规审查机制,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要求,把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由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本领域的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审查。
第二十条 公司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制定并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合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首席合规官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签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对于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
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合规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降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第二十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公司违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第二十三条 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信访举报、违纪违规举报平台作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公司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建立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融合型体系,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对合规体
系建设情况进行自评,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将合规监督评价与内控监督评价、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协同开展,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第五章 合规文化第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定期开展合规专题学习,推动公司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将合规培训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断加强合规宣传教育,运用公司门户网站、简报、期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合规宣传教育。
第二十九条 公司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公司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条 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部署,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将公司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业务与职能部门定期梳理业务流程及管理信息系统,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及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三十二条 公司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推动财务、合同等信息系统数据共用共享,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等。
第七章 考核与问责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综合考核,将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声誉影响、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合规风险事件的情况,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不断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对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风险事件,对国有资产造成损失或产生其它严重不良后果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公司建立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