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08  航天工程(603698)公司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 3

会议须知 ...... 5

会议议案 ...... 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姜从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航天工程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听取《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问题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战略落地,全面转型发展的攻坚发力之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职责,审慎决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组织变革、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等深化国企改革措施,公司各业务板块发展局面稳步推进,治理体系日益规范,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7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亿元,较上年增长12.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6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30%。

二、董事会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增资参股公司等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依法形成有效

决议。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勤勉履职,审慎决策,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执行、确保落实,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基于独立判断,对重点关注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意见。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相互协调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运作模式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跟进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任职资格合规。

三、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锚定战略目标,保持发展定力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新的内外部环境,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实现业务转型、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在原有布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端装备制造、环保运营产业、绿氢工程技术”四大业务板块业务基础上,新增工业气体运营业务板块,全面实施“核心技术、核心人才、核心能力、核心装备”四大战略,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低碳工程技术公司。

报告期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板块发展趋势稳定向好。公司新签金昌能化EPC、内蒙卓正、临泉四期、泉盛三期等项目合同,持续跟进和培育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建立与国内头部工程公司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密切跟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国际化市场,实现航天炉海外落地“零”的突破;实现了46个项目96台航天炉高水平、满负荷、安全稳定运行;公司6.5兆帕、3500吨级半废锅型航

天粉煤气化装置运行可靠性得到充分验证;昊源五期半废锅气化炉一次开车成功并连续稳定运行;成功召开2023年度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交流年会和第四届客户大会,公司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高端装备制造板块实现规模和领域双突破;北京航天长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续拓展新行业、新领域,电站高参数阀门实现业绩突破,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环保运营板块产业化推广进程稳步推进;航天环保工程技术研究院正式入驻浙江临海;航天长征(临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废盐综合处置利用示范项目完成立项审批、土地申购,节能评估和安全评价已通过地方政府审核。

报告期内,绿氢工程技术板块核心装备研发进展顺利;首台套1000型碱性电解制氢系统样机下线并完成百小时稳态实证试验;首台套20型PEM电解制氢系统样机下线并完成中试实验;完成万标方级电解制氢矩阵系统的工艺包设计。具备0.5-100型PEM和200-1000型碱性电解制氢产品的设计、生产、供货能力,及氢能领域工程EPC能力。

报告期内,工业气体运营板块计划增资航天氢能;增资完成后,航天氢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1亿元,公司将持有航天氢能有限公司34.35%股权,成为航天氢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与气体运营项目协同发展,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坚持自主创新,技术引领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自立自强,持续加强原创性技术、核心关键设备研发攻关和原有技术迭代升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

破。“高污染医药废盐熔融解毒及玻璃化处置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获批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获专利授权31项,国际PCT授权2项,商标注册16件;气化机理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证;公司设计资质升级为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完成熔融炉、生物质气化、粉块煤联合气化等总体方案设计;公司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航天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推荐目录》。

(三)完善精益管理,强化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目标结果为导向,聚焦重点促效能,依法合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6次监事会,三会运行规范高效。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选的“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国资委“一利五率”指标体系要求,以一本预算、业财一体化管控为抓手,开展精细化经营和战略绩效考核指标监测;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把有限资源用在关键业务领域;搭建“12431”财务管理体系架构,强化核算报告、资金管理、成本管控和税务管理职能,实施分子公司财务一体化管控,推动财务系统向数智化转型。

(四)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基础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同步开展多个EPC总承包和设计项目建设,完成3个项目中交,5个项目性能考核,5个项目12套气化装置开车。制定EPC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进度计划、工作分解结构(WBS)等制度流程;完成5个项目7期136名业主学员的仿真培训,完成4个项目数字化交付,公司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一体化管控水平得到

持续提升。公司承建的“广西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在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工业工程设计综合成果评价中,评价为一等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固基础、补短板”工程设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编制发布工艺、土建、电仪等专业30余项设计管理文件,集中开展40余次专业培训,实现“项目任务、技术标准、设计风格、管理模式、校审规则、工作接口”六方面的规范统一,建立了设计管理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五)深化质量意识,优化安全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断深入。公司强化“3+2”大安全管控,发布2023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年开展公司级安全检查48次并完成隐患整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覆盖率100%;修订安全保密制度20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负面行为清单;完成分子公司、氢能事业部、沧州试验基地、熔融气化装置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延化、金昌项目试点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园区厂房安全改造、安防系统和消防主机更新升级、气体运营业务安全分析等工作;开展项目设计回访,推动质量问题库的闭环管理。

(六)夯实风险防范,筑牢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完成204项管理制度修订,持续提升规章制度和流程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分段制造-现场总装-整体转运的产品交付新模式;上线运行“电脑PC+手机APP”移动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有效增强ERP、OA、设计协同等68项信息系统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风险管控、纪检审计监督同向发力,贯通法务、财务、内控、风险、审计、纪检等监督业务的联动,持续推进“五位一体”大监督大协同格局,正向设计合规经营管控体系,确保合同

法律审核率100%,有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风险。组织开展项目结算等8项审计工作,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全面风险评价,主动识别并跟踪防控潜在风险,有效提升公司合规经营质量。

四、2024年重点工作目标和思路

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强化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坚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强党建、促转型、抓创新、重实干、提效率、防风险”,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推进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确保2024年发展目标圆满完成。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经营融合赋能再提升。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融入到改革发展、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按时、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刻认识环境形势和自身问题,正确领导发展方向和改革大局,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凝聚公司上下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引导全体员工在公司转型发展中担当实干、建功立业。

(二)强化市场布局,锚定目标任务,推动五大板块发展速度再提升。紧跟国家重大项目、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切实发挥行业甲级工程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煤气化板块服务重大项目、重大客户的能力,获取高质量合同订单;确保完成项目设计、统筹推进EPC项目建设、完成气化炉交付、装置开车、项目性能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已运行项目长周期稳定运行;举办2024年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交流年会暨“第100台航天炉投运”宣传活动。

加速推动阀门板块产业创新及业务整合,拓展新的产品和合作领

域;加快推进绿氢产业项目订单交付,完成2000m?ALK电解槽样机生产和1000m?ALK电解槽性能鉴定,做好绿氢技术和产品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的策划实施;全面推进科技部重大专项研发任务,稳步推进

2.5万吨/年废盐综合处置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航天氢能公司按计划推进气体运营项目的建设和投料开车。

(三)强化创新驱动,聚焦价值创造,推动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再提升。把技术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始终保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领先优势,加大先进煤气化、氢能核心装备、废盐综合处置、生物质气化、粉块煤联合气化、固废熔融气化等关键技术的攻关研发,向多项核心技术世界领先不懈努力。加速构建技术创新与产品、服务市场营销协同、行业分析与产业链布局联动的协同创新体系,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努力成为新一轮低碳环保战略新兴产业关键一环。

(四)强化战略引领,深化管理变革,推动治理体系管理效能再提升。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高质量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对标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实施机构职能、管理体系和资源配置改革;深化制度流程体系建设,推进计划、项目、财务一体化经营管理体系构建;加强对所属全级次公司穿透式管理,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实施人员总量差异化管控,建立与经济效益、人才效能紧密联动管控模式,持续加强管理运转效能。

(五)强化固本强基,突出提质增效,推动核心能力体系建设再提升。深入落实“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核心的工程设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现“固基础、补短板、上台阶、见成效”。建立工程设计、

装置运行、设计回访等项目反馈平台,完成数字化模型整合方案,完善装置模块化、合成氨和甲醇全厂设计成果库。优化采购流程,加强计划管理,强化供应商管控,提升采买、催交、检验、售后一体化管控能力。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增强全员成本意识,从源头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全级次财务管控,提升业财一体化效率,加速推动财务信息化、数智化、集团化转型。开展设计软件升级和功能扩展,完成合同管理系统、财金系统和公司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发布质量管理规定,强化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控能力,推进EPC项目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畅通高效的客户问题反馈处理机制。

(六)强化本质安全,践行两个至上,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提升。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履职事项清单,量化分解安全目标,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夯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梳理和评估五大业务板块安全生产风险,重点加强气体运营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综合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大重点单位、项目现场、生产制造、试验测试等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安全检查监督考核。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七)强化依法合规,有效预防风险,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再提升。聚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业务流程为抓手,开展公司全层级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合规管理“三张清单”和合规手册,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程序,确保重要经营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法律审核100%。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辨识关键业务领域流程合规风险和廉洁风险;建立纪检、审计、风险、内控及合规管理

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以上是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分析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航天工程2023年度运营平稳,三会运作规范有序。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共审议议案18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内容
2023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6月1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晋开延化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3年12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财务状况;持续关注公司主营业务,对公司总承包项目晋开延化项目、靖远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项目进度和现场管理情况;关注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进展情况;关注航天氢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情况及进度;以风险为导向加强与内部监督部门的合作交流,监督与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并发表了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合规运营。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形成以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运作,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各项规定,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

职守,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活动、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督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依规决策、经营;推动内控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在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监事会将以风险为导向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调研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营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在公司产业发展方面,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将继续围绕公司业务板块开展:对公司总承包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对分子公司进行专项调研;继续关注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积极提出管理建议,助推公司做优做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持续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公司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工作,促进公司合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完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本期数/年末数上期数/上期期末数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280,738.35250,626.0212.01
营业利润19,379.0817,551.9610.41
利润总额19,352.3517,552.0610.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5.8316,710.2112.00
资产总额546,239.28484,772.9012.68
负债总额218,009.72171,051.4527.45
净资产总额328,229.55313,721.46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7,209.55313,721.46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47.8343,104.64-1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0.350.3112.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45.43增加0.41个百分点
每股净资产(元)6.105.854.27

三、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结构及同比变动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46,239.29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了

12.68%。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429,463.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8.62%,较上期期末增长了15.38%;非流动资产为116,775.6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38%,较上期期末增长了3.76%;其中,变动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1.本期末,应收票据为1,101.74万元,较上期期末下降78.01%,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变动比率(%)
货币资金217,444.1339.81200,673.7641.408.36
应收票据1,101.740.205,010.981.03-78.01
应收账款42,724.537.8244,071.029.09-3.06
应收款项融资4,927.410.900.00-不适用
预付款项12,129.562.2217,220.403.55-29.56
其他应收款2,332.430.431,725.440.3635.18
存货22,853.534.1813,314.402.7571.65
合同资产123,063.9522.5389,593.8518.4837.36
其他流动资产2,886.320.53618.090.13366.97
流动资产合计429,463.6078.62372,227.9476.7915.38
长期应收款13,449.932.4619,412.054.00-30.71
长期股权投资20,513.553.7620,117.534.151.97
投资性房地产2,453.900.452,521.410.52-2.68
固定资产50,180.619.1952,788.3810.89-4.94
在建工程6,525.141.191,087.370.22500.09
无形资产15,807.972.8912,694.332.6224.53
长期待摊费用55.170.0150.460.019.33
递延所得税资产5,096.160.933,477.210.724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2,693.260.49396.230.08579.73
非流动资产合计116,775.6921.38112,544.9723.213.76
资产总计546,239.29100484,772.9110012.68

原因是本期根据应收票据信用等级,一部分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2.本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为4,927.41万元,该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0,原因是本期应收票据根据信用等级重分类所致;

3.本期末,其他应收款为2,332.43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5.1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加强市场拓展,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本期末,存货为22,853.53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71.65%,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采购、生产按照产品交付计划有序推进,采购物资增加所致;

5.本期末,合同资产为123,063.9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7.3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入结算对应性能考核和质保金部分增加所致;

6.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为2,886.32万元,较上期期末增加

366.97%,主要是由于本期增值税留抵金额增加所致;

7.本期末,长期应收款为13,449.93万元,较上期期末下降

30.71%,主要是由于分期收款项目在本年部分到期,收回款项所致;

8.本期末,在建工程为6,525.14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500.09%,原因是公司本期按照投资计划,能源与环保技术试验基地等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支出增加所致;

9.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96.16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

46.5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按照金融工具减值政策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按照税务政策可抵扣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增大所致;

10.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693.26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

579.7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对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二)债务结构及同比变动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负债总额比重(%)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负债总额比重(%)变动比率(%)
应付票据754.810.352,674.531.56-71.78
应付账款133,356.9561.17101,142.0159.1331.85
合同负债64,004.3729.3651,950.8130.3723.20
应付职工薪酬3,055.871.403,556.892.08-14.09
应交税费2,327.961.071,738.831.0233.88
其他应付款1,879.480.861,256.990.7349.52
其他流动负债7,068.283.242,978.851.74137.28
流动负债合计212,447.7297.45165,298.9196.6428.52
递延收益5,562.012.555,748.773.36-3.25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3.780.00-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562.012.555,752.553.36-3.31
负债合计218,009.73100171,051.4610027.45

本期期末,负债总额本年末为218,009.73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7.45%,变动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1.本期末,应付票据为754.81万元,较上期期末下降71.78%,主要是由于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2.本期末,应付账款为133,356.9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1.85%,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交货节点要求,采购物资所致;

3.本期末,应交税费为2,327.96万元,较上期末增长33.88%,主要是由于公司利润增长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等增加所致;

4.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为1,879.48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9.52%,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代收款等增加所致;

5.本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为7,068.28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

137.28%,主要是由于工程施工业务发生的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6.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元,较上期期末下降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到部分分期收款项目销售商品的货款,按照税务政策前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本期缴纳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同比增减(%)
股本53,599.0053,599.000
资本公积93,587.6493,570.880.02
专项储备1,241.421,230.570.88
盈余公积23,500.9721,848.087.57
未分配利润155,280.52143,472.928.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27,209.55313,721.454.30
少数股东权益1,020.000.00不适用
股东权益总额328,229.55313,721.454.62

本期期末,股东权益总额为328,229.5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

4.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年末为327,209.5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30%,少数股东权益为公司新设临海子公司引进少数股东所致,其他项目变动主要为经营积累。

四、2023年度经营成果

(一)公司总体盈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280,738.35250,626.0212.01
营业总成本252,565.60229,102.2610.24
其中:
营业成本220,321.60199,498.1010.44
税金及附加2,237.081,742.2728.40
销售费用3,558.163,345.706.35
管理费用14,697.8613,532.798.61
研发费用16,104.0412,863.7425.19
财务费用-4,353.14-1,880.34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3,952.04-2,211.26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7,179.87-2,962.77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0.08-100.00
其他收益1,959.011,093.8779.09
投资收益379.25108.43249.77
营业利润19,379.1017,551.9510.41
营业外收入20.740.1811,630.46
营业外支出47.480.0766,125.91
利润总额19,352.3617,552.0610.26
所得税费用636.53841.85-2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15.8316,710.2112.00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73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2.01%,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承接的EPC项目增加,本期靖远、金昌等项目正处于建设期,促进了公司收入的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总额为220,32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44%,主要由于所承接项目业务增加,营业规模增长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558.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5%,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拓,与销售相关业务活动开展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4,69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61%,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持续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转型发展,相关的咨询、调查等费用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大力推动研发投入,与研发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维护费等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6,10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19%,这主要与报告期内研发活动计划及开展进度有关,公司近几年持续推动转型发展,加大了各业务板块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4,353.1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差异为-2,472.8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积累带来现金持有量增加,同时不断优化资金管理、调整存款结构、资金收益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952.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差异为-1,740.7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按照信用损失模型和风险矩阵模式计算的预期损失率变动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7,179.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差异为-4,217.10万元,一方面由于公司收入结算,合同资产规模增加导致应计提减值增加;另一方面为预期损失率变动所致;

9.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1,959.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09%,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奖励政策变动所致;

10.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15.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0%,主要由于项目毛利增加所致。

(二)盈利结构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专利专有及通用设备销售201,336.60141,250.0629.8429.0526.42增加1.46个百分点
设计、咨询4,156.107,059.96-69.87-42.748.09减少79.88个百分点
专利技术实施许可1,267.33458.4963.82-53.29-2.55减少18.84个百分点
工程建设收入70,937.9370,192.081.05-13.97-11.6减少2.65个百分点
其他2,490.621,015.4359.2347.72-11.55增加27.32个百分点
合计280,188.58219,976.0121.4912.0210.39增加1.16个百分点

1.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18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2.02%,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承接的EPC项目增加,本期靖远、金昌等项目正处于建设期,促进了公司收入的增长所致;

2.公司本期毛利率为21.49%,较上年同期增加1.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项目不同建设周期交付的设备及服务内容不同,导致毛利有所变化;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项目成本管控,项目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所致;

3.公司本期设计与咨询板块毛利率较上年减少79.8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项目建设的周期一般在2-3年,各业务板块结算收入在各年分布不均所致。

五、2023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9,164.12248,254.740.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1,716.30205,150.09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47.8243,104.65-1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0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40.1315,277.86-15.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0.13-15,277.86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0.000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55.234,717.1611.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35.23-4,717.16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72.4623,109.63-12.28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47.82万元,较上年下降13.12 %,主要是由于进销项税所属期间差异等因素导致本期实

际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12,94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2,337.73万元,主要是由于上期主要为支付对航天氢能公司投资出资款,而本期主要为能源与环保技术试验基地等建设项目支出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4,23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481.93万元,主要是公司新设下属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资金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356,414,134.04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56,278,9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鉴于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经登载和刊登,在此不再列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任期激励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长姜从斌2023年度薪酬总额:135.05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提质增效、运行管控、职责明确、注重绩效”的原则,汇总形成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具体如下:

一、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指标2023年预算2023年实际预算执行率
营业收入280,000280,738100%
利润总额19,00019,352102%

1.公司上年实际营业收入为28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利润总额为1.94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2%。

二、本年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1.原则:本年预算根据董事会要求及公司规划目标要求,遵循“提

质增效、运行管控、职责明确、注重绩效”的原则。

2.依据:主要依据公司预算相关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

(3)公司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三、本年主要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37亿元;

2.利润总额:2.58亿元;

本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增资控股航天氢能有限公司实现财务并表所致。

四、预算执行的应对措施

1.统筹调配资源,强化重点项目管理,持续推动项目进展;

2.强化市场开拓战略,落实市场开发责任,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实现;

3.深化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来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加大市场占有率;

4.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程,建立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设定项目目标成本并落实成本责任制。

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国家政策必须缴纳的税金、残疾人保证金等费用,如因政策进行调整致使费用支出增加,相关预算可直接进行调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别提示:本预算是公司 2024年度经营及内控指标,受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将与关联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鉴于相关内容已经登载和刊登,在此不再列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拟分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公司拟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非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1亿元的免担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具体由公司视业务需求在额度内办理。以上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报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付 磊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付磊,195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本人出席7次董事会,因工作原因,股东大会实际出席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的工作

计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注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实地考察公司,会议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我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涉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晋开延化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

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

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付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谢鲁江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鲁江,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4年至今在中共中央党校工作,现为中共中央党校老干部局退休教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会

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本人全部出席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注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实地考察公司,会议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我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涉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晋开延化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鲁江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梅慎实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梅慎实,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本人全部出席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注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实地考察公司,会议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我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涉及《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晋开延化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2023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梅慎实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