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多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付磊先生、谢鲁江先生、梅慎实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秀江先生、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王秀江先生、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鹃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江先生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王秀江先生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会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也不会影响其可能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江先生、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王秀江先生、杨鹃女士、张文亮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杨鹃(主任委员)、张文亮、郭先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秀江(主任委员)、杨鹃、何国胜
3.提名委员会:张文亮 (主任委员)、王秀江、孙庆君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秀江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副主任。截至目前,王秀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杨鹃女士: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纽科技有限公司(NewLink Technology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弘兆通科技有限公司顾问。
截至目前,杨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文亮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张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