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共计人民币116万元(含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差旅费),审计范围包括各分子公司。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林松: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副部长,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高级专务,航天深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特级专务,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林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