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4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2,778,5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85%;股东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1,420,000股,约占公司股总本的4.00%,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0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创基金、新车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国创基金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2,778,523 | 9.85% | 大宗交易取得:10,719,700股; 协议转让取得:42,058,823股。 |
新车基金 | 5%以下股东 | 21,420,000 | 4.00% | 大宗交易取得:21,42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国创基金 | 52,778,523 | 9.85% | 国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车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且国创基金直接持有新车基金95.6%的份额。 |
新车基金 | 21,420,000 | 4.00% | 国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车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且国创基金直接持有新车基金95.6%的份额。 | |
合计 | 74,198,523 | 13.85%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国创基金 | 不超过:16,079,700股 | 不超过:3%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719,800股 竞价交易减持, | 2024/11/25~2025/2/24 | 按市场价格 | 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 股东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
不超过:5,359,900股 | |||||||
新车基金 | 不超过:16,079,700股 | 不超过:3%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719,8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359,900股 | 2024/11/25~2025/2/24 | 按市场价格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 股东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
注:1.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