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9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3,406,56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666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从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光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73,238,367 | 99.9549 | 142,600 | 0.0381 | 25,600 | 0.0070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行、刘梅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