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纽威股份(6036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 666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14,271,7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63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良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02,886,61697.917110,697,2222.082900.0000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03,574,51697.919910,697,2222.080100.0000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14,271,738100.000000.000000.0000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14,027,73899.9525244,0000.047500.0000

2.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14,027,73899.9525244,0000.047500.0000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14,027,73899.9525244,0000.047500.0000

2.06、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14,027,73899.9525244,0000.047500.0000

2.07、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02,642,61697.869610,941,2222.1304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和会议议案2.07,关联股东董事长鲁良锋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知烈、吴开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