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严格按照《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