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4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