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琳
非独立董事:张世豪、陈翔、陈伟、马溯嵘、陈富光
独立董事:唐绍祥、包建亚、马思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包建亚
其他委员:张琳、马思甜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绍祥
其他委员:陈伟、包建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思甜
其他委员:陈翔、包建亚
4、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琳
其他委员:张世豪、唐绍祥
5、合规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溯嵘
其他委员:陈富光、马思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张益军
监事会成员:张裕松、陈海华,其中陈海华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且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陈翔副总经理:陈伟、马溯嵘、陈富光、乌昕财务总监:王哲斌董事会秘书:马溯嵘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张晗璐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张琳女士,女,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宁波洗衣机厂会计;1992年12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会计、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再保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742,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先生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世豪先生,男,194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8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宁波水表厂工会主席、副厂长、厂长;2000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223,6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世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翔先生,男,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宁波水表厂国内贸易部;2005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助理;2006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常务副部长;2007年至2019年任公司国内贸易部部长,现任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02,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陈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伟先生,男,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南方)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
10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监;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马溯嵘先生,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华院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咨询事业部咨询顾问;2007年9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精算主管、电子商务业务部见习经理、海曙支公司高级主管兼综合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审计部、投资部部门负责人;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溯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富光先生,男,198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22年8月,历任公司智能事业一部副部长、软件事业部副部长、智能事业部部长、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任职于云盛国际物流(宁波)有限公司;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副总监兼水表研究院院长。
陈富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唐绍祥先生,男,195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经济学教授。1989年6月至1998年11月,历任宁波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系主任;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宁波大学管理学系系主任;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大学科技处、研究生部处长、常务副主任;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2005年8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20年9月至今已退休。
唐绍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唐绍祥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包建亚女士,女,1972年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包建亚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马思甜先生,男,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讲师。1987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年6月至1998年10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8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98年11月至今,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马思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马思甜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张益军先生,男,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9月至1993年8月,任宁波天马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主管;1993年9月至1998年5月,任赛利发电子(宁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质量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2月,任南京汉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质量经理;2009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宁波凯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质量总监;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浙江凯耀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企管、EHS、信息及数字化总监;202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信息总监、运营总监。
张益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裕松先生,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8年任公司研究所技术员;2009年至2019年历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
公司水表研究院事业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至今任公司水表研究院副院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计量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兼1.0产品事业部部长。
张裕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海华先生,男,197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部长,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海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4,5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陈海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乌昕先生,男,199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任宁波聚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调专员;2021年2
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专员;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专员;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副总监兼市场部总经理。
乌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女士为母子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王哲斌先生,男,198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22年4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主管、高级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哲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晗璐女士,女,199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关专员;2022年3月至
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张晗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