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独 立董事唐绍祥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 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未达成2025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 未解锁的共计1,737,250 股股票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
司本次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 锁股份的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张琳、陈翔、马溯嵘、陈富光、乌昕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回避 表决。董事张世豪为董事张琳、乌昕的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及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未达成2025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将对应部分剩余的866,75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剩余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此事项提出建议,认为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而注销对应部分 剩余股票期权的事项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层面未达成2025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共计1,737,250 股股票的权益份额 不得解锁,将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 199,961,934 元减少至198,224,684 元。因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 围基础上增加“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 化。根据前述拟减少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对应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公 司章程》(2026 年8 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为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 年8 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材料铜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因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关于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2026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202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202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033)。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