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东方环宇(603706)公司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曾玉波 彭维 范敏燕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