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
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