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9,445,790.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2,713,151.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6,648,6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664,868.4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9,445,790.75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2,713,151.64元,公司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619,167,843.71元,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制定,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