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关于“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9  家家悦(603708)公司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悦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根据《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毕美云女士;

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14:00;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名,所代表的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家悦转债”482,65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7.48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2,65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并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胡家军、顾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