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2-06  家家悦(603708)公司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在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较为认可的基础上做出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有效增强投资人信心,提振股价,从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顾国建

刘京建

魏 紫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