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1,786,932 | 62.07% |
2 |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569,157 | 7.35% |
3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18,999,683 | 2.9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905,943 | 2.3%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32,765 | 2.06%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64,480 | 1.85% |
7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999,915 | 1.39% |
8 | 上海鸿之铭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470,667 | 1.15%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81,400 | 0.74% |
10 | 华夏基金华兴2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54,535 | 0.44% |
2、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 |
1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2,852,709 | 59.64% |
2 |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569,157 | 7.82% |
3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18,999,683 | 3.12%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905,943 | 2.45%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32,765 | 2.19%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64,480 | 1.97% |
7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999,915 | 1.48% |
8 | 上海鸿之铭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470,667 | 1.23%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81,400 | 0.79% |
10 | 华夏基金华兴2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54,535 | 0.47% |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