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10元/份变为13.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的170万份股票期权,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的17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