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2.60万股 | 2.60万股 | 2024年11月4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至今
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回购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项下第(二)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0.24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756705),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2.84 | -2.60 | 110.24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480.00 | 0 | 12,480.00 |
股份合计 | 12,592.84 | -2.60 | 12,590.24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