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21  香飘飘(603711)公司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28日

会议资料之一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及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5:00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建琪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14:30-14:45);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5:00);

3、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1、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资料之二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三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香飘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网站和媒体披露的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会议资料之四

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投票表决的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平等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共一项,即: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到会时领取大会文件和表决票。

三、为提高开会效率,股东(或代理人)收到大会文件后可先行审阅议案情况。

四、大会表决的议案需经出席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始得通过。

五、为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选两名股东(或代理人)担任计票人,一名监事担任监票人。

六、表决票应保持整洁,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投票表决;股东(或代理人)在充分审阅会议文件后,也可在领取表决票后即投票表决。表决票须用水笔填写,写票要准确、清楚。股东(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必须签名。

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规定的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谢谢大家合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