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092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储存”)、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宝华”)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担保、为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提供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为镇江宝华提供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化工储存、镇江宝华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7,861.22万元、80,600.00万元、9,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提供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合同,为镇江宝华提供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8,892.77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4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3年06月21日 | 注册资本 | 38567.16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孙广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71226883F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汇港路501号2幢二层1-2-03部位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第四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剧毒品,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弱腐蚀性)),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强腐蚀性),第六类(毒性物质),第五类(有机过氧化物),第五类(氧化性物质),第四类(易于自燃的物质),第四类(易燃固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二类(毒性气体),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危险废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销售、租赁、清洗、修理集装箱,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及联运服务,机动车维修,集装箱拼装拆箱,自有设备租赁,搬运装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电子、机械、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总资产 | 3,452,473,013.02元 | 净资产 | 696,414,714.28元 |
营业收入 | 3,568,220,298.28元 | 净利润 | 44,745,546.36元 |
2、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0年12月11日 | 注册资本 | 143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江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03015620T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工业园区同发路1088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职业中介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木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 ||
总资产 | 1,524,628,612.07元 | 净资产 | 849,602,515.38元 |
营业收入 | 618,205,056.76元 | 净利润 | 78,625,808.01元 |
3、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5年09月14日 | 注册资本 | 9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殷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779657793A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丹徒镇长岗村镇大公路西侧 | ||
经营范围 | 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4类1项、4类2项、4类3项、5类1项、5类2项、6类1项、6类2项、8类、9类,剧毒化学品);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公路、铁路货运代理;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包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
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粮油仓储服务;国际船舶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集装箱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金属制品修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总资产 | 298,092,655.56元 | 净资产 | 213,195,992.36元 |
营业收入 | 329,930,954.09元 | 净利润 | 34,200,879.16元 |
注:上述表格中财务指标均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
三、 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 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五、 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六、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8,892.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