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天域生态(603717)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原告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金额:我司涉案金额为公司持有的青海聚之源12.25%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价款及所涉案件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已胜诉,鉴于本案二审

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因订金退回事宜起诉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参股公司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之源”)、刘炳生及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二、本次上诉状基本情况和上诉请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案的上诉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审原告丰元股份上诉情况

1、上诉状基本情况

上诉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刘炳生上诉人丰元股份因订金退回事宜起诉公司参股公司聚之源、刘炳生及公司一案,上诉人丰元股份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405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2、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405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丰元股份就被上诉人天域生态持有的聚之源12.25%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一审被告聚之源上诉情况

1、上诉状基本情况

上诉人: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刘炳生

被上诉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聚之源因增资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23)鲁0405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2、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公司已胜诉,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案件的解决方式、解决时间和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