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安林先生、独立董事刘天民先生和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林群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学教授的独立董事程安林先生担任,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程安林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并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天民先生,1961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曾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系修读硕士和博士课程、并在美国Rutgers University完成了现代通信博士课程的学习。曾任德国西门子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三星电子美国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美国RCA Labs 研究员、Nextwavecommunications Corp 创始人、美国Broadcom Corp主任科学家,2003年回国后曾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同方数字集团本部总经理;2009年11月份加盟软银中国资本,现任管理合伙人,主要负责投资及管理。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林群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贸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企安达(上海)管理系统软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高级会计,上海瀚资软件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林群女士从2020年12月份开始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二、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相关事项及对相关议题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如下:(一)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1年审计机构所开展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了审议评价,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三)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五)在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2、报告期内,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并及时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安排
推进审计工作;在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特此报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程安林: 刘天民: 林 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