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