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644,000,000股增加至657,900,000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4,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657,900,0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400万元(RMB644,000,00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790万元(RMB657,900,000)。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4,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5,790万股,均为普通股。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