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章建平、方文艳、方章乐作为一致行动人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为其中的股东章建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除章建平先生外,其他两名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本次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后,章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6%变动至0.06%,章建平、方文艳、方章乐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9.63%变动至8.63%。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其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章建平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2020年3月1日前取得,与有关行政处罚涉及的股份无关,不存在违反股东减持承诺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等要求,章建平先生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章建平先生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在2024年10月17日,章建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79,0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
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章建平,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201131966****59,1966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2、权益变动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 | 减持比例 |
章建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0月17日 | 无限售流通股 | 6,579,000 | 1.00%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5%以上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章建平 | 6,954,656 | 1.06 | 375,656 | 0.06 |
方章乐 | 29,433,351 | 4.47 | 29,433,351 | 4.47 |
方文艳 | 26,992,417 | 4.10 | 26,992,417 | 4.10 |
合计 | 63,380,424 | 9.63 | 56,801,424 | 8.63 |
注: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章建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章建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相关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股
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况。
3.章建平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2020年3月1日前取得,与有关行政处罚涉及的股份无关,不存在违反股东减持承诺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等要求,章建平先生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公司将督促章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