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