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合规。各候选人均具备对应候选岗位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各自候选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银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柯炳荣先生、徐然女士、刘玲女士、李好好女士、金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尉安宁、龚顺荣、李四海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