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洪晓明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徐芳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901,0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47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洪晓明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8%;徐芳女士未减持股份。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洪晓明女士和徐芳女士出具的《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洪晓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116,028 | 2.9783% | IPO前取得:3,732,877股 其他方式取得:2,383,151股 |
徐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785,001 | 0.8692% | IPO前取得:415,001股 其他方式取得:590,000股 大宗交易取得:780,000股 |
注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5月9日的总股本205,352,000股为基数计算。注2: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洪晓明 | 290,000 | 0.1328% | 2023/5/31~2023/8/29 | 集中竞价交易 | 8.17-8.17 | 2,369,367 | 未完成:1,230,000股 | 5,826,028 | 2.6682% |
徐芳 | 0 | 0% | 2023/5/31~2023/8/29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0 | 0 | 未完成:446,000股 | 1,785,001 | 0.8175%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洪晓明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8%;徐芳女士未减持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及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结合市场情况,洪晓明女士和徐芳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