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查股网  2024-03-22  天安新材(603725)公司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现该公告补充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