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决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