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2月18日~2025年2月1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2.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03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29.151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06元/股~10.24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原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至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4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3)、《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2.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35%,购买的最高价为10.24元/股、最低价为
10.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91,51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