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鉴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新一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股东大会召开后同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推选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焦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焦德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