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机电”)收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布的《对宁波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宁波朗迪和朗迪机电分别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宁波朗迪 | GR202333100826 | 2023年12月8日 | 三年 |
朗迪机电 | GR202333100912 | 2023年12月8日 | 三年 |
本次系宁波朗迪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朗迪机电为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宁波朗迪、朗迪机电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