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控股子公司广东朗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装备”)收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布的《对河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河南朗迪和朗迪装备分别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河南朗迪 | GR202341003589 | 2023年12月8日 | 三年 |
朗迪装备 | GR202344007690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本次系河南朗迪和朗迪装备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河南朗迪和朗迪装备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