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朗迪集团(603726)公司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20 ~ 2025/2/19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含本数)~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861,9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
实际回购金额2,046.09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34元/股~11.4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2024-00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6月4日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12、2024-013、2024-021、2024-026)。

(三)截至2024年6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0.34元/股、最高价为11.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46.09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5,651,200100.00185,651,200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61,9001.00
股份总数185,651,200100.00185,651,200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1,861,9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