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关于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0  朗迪集团(603726)公司公告

编号:2026-02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为 提高决策效率,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授权管理层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关联交易除外)专项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业务,其中 单项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下同),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授权额 度及范围不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的对外投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专项投 资额度用于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投资领域主要为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以及高增 长潜力的新兴产业领域等,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结构,拓展投资渠道, 实现资金的高效盘活以及资产增值。

(二)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专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 亿元,其中单项投资金额原则上 不超过1 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

本次股权投资范围及方式主要包括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进行直接投资、私募股

权基金投资等。

上述授权额度及范围不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需经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的对外投资事项。

(五)投资管理期限及授权

本次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回款资金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应超过本次审议批准的总投资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有效控制系统性 风险的前提下,负责投资项目的落实与跟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或 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以及择机对公司持有的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处置。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6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 对外投资授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对外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对外投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 权对外投资额度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风险,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带来 的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2.产业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发生变化,对产业造成不利变化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较大,存在无法完全退 出的风险。

4.企业经营风险:被投企业存在实际控制人经营决策不稳定、企业管理能力

不够、管理团队不稳定等经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要求开展投资业务,规范投 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持续分析和跟踪被投项目,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被投项目开展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投项目进行核 查,并将审计结果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同意管理层开展投资业务。本次授权投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结构,拓展投资渠道,实现资金的高效盘活以及资产增值,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