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5  博迈科(603727)公司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6.85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434.8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5434%
实际回购金额4,719.2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80元/股~14.4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及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二)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34%,回购的最高价为14.40元/股,最低价为8.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7,192,672.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了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均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81,719,277100.0000%281,719,277100.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00%4,348,0001.5434%
股份总数281,719,277100.0000%281,719,277100.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4,348,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