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鸣志电器(603728)公司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OONS’ ELECTRIC CO., LTD

(股票代码:603728 股票简称:鸣志电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资料目录 ...... 2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4

议案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 5

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

议案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

会议须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

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

序。

三、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

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

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 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七、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会议议程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2023年8月4日

序号

会议内容一、

审议各项议案 报告人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二、

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发言及答疑三、

对需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现场选定监票小组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四、

统计有效表决票五、

宣布表决结果六、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七、

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八、

大会结束

备注

与会人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4:30

会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59弄7幢16号(近联友路)

联 系 人:温治中、王艳

联系方式:021-5263468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议案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1年7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一) 回购注销/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支付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86%,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4%;同时,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2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200份进行注销处理,占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26%,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02%。

(二)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以公司总股本420,063,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据此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因上述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55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7.31元/股。

(三)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374,840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变更股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415,000

0.57%

-160,800

2,254,200

0.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417,648,000

99.43%

417,648,000

99.46%

三、股份总数

420,063,000

100%

-160,800

419,902,200

100%

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60,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0,063,000股变更为419,902,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人民币420,063,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9,902,20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对应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6.3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006.30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90.2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1,990.22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006.3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006.3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990.2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990.2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修改章程事项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融资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公司征信查询申请书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议案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方拟就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国贸”)、上海安浦鸣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浦鸣志”)、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太仓”)和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控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鸣志电器拟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国贸和安浦鸣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无反担保。

鸣志电器拟为控股子公司运控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无反担保,运控电子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鸣志电器拟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太仓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无反担保。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融资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51%,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

保余额(万元人民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人民币)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鸣志电器

鸣志太仓

100 89.86 8,298.06 15,000 5.5213个月

2.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鸣志电器

2.

鸣志国贸

100 42.80 12,215.70

18,000 6.6313个月

鸣志电器

安浦鸣志

75 51.32 0否

鸣志电器

运控电子

99.5374

39.36 0 20,000 7.366年 否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1000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3年7月3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2157元计算,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合计12,215.70万元);(2)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太仓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1,150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3年7月3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2157元计算,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8,298.06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387918D成立时间:1998年4月3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738室法定代表人:常建鸣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器)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零件、附件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贸易咨询服务(除经纪),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与公司的关系: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100%股权。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国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4,484 32,213负债总额16,321 13,787净资产18,163 18,425科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9,415 7,235净利润2,278 263

2、 被担保人:上海安浦鸣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7050338W成立时间:2007年2月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号2号楼228室法定代表人:常建鸣注册资本:75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研究和开发多轴联动的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安浦鸣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安浦鸣志75%股权,并间接持有安浦鸣志100%股权。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太仓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766 44,817负债总额24,697 23,001净资产21,069 21,816科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至3月(未经审计)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营业收入53,289 10,738净利润2,167 747

3、 被担保人: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QFQPW6Q成立时间:2017年9月7日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银港路18号法定代表人:常建鸣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与公司的关系:鸣志太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太仓100%股权。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太仓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3,989 100,694负债总额93,227 90,486净资产10,762 10,209科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4,534 23,072净利润-2,092 -553

4、 被担保人: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14976574P成立时间:1999年8月23日注册地址: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法定代表人:许国大注册资本:3,4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与公司的关系:运控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运控电子99.5374%股权。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截至本公告日,运控电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4,336 34,321负债总额12,712 13,508净资产21,625 20,813科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775 5,886净利润1,584 -811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担保协议将于相关方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授权范围内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文件。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附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鸣志太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鸣志太仓目前处于投资建设期,运行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鸣志太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运控电子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运控电子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和2,150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3年7月3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2157元计算,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合计20,513.76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5%。

上述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