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关于实施“鹤21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鹤21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 年7 月24 日
? 赎回价格:101.2427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27 日
?
最后交易日:2026 年7 月21 日
截至2026 年7 月13 日收市后,距离7 月21 日(“鹤21 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21 日为“鹤21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7 月24 日
截至2026 年7 月13 日收市后,距离7 月24 日(“鹤21 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9 个交易日,7 月24 日为“鹤21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鹤21 转债将自2026 年7 月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29 元的转 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2427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鹤21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 月2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1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鹤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鹤21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 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鹤21转债”全部 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 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鹤21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 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6 月3 日至2026 年6 月2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鹤21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鹤21 转债”
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 年7 月2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鹤21 转债”的全部持有 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 为101.2427 元/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 年11 月17 日至2026 年11 月16 日)票面利率为1.8%;
天;
计息天数:自2025 年11 月17 日至本次赎回日2026 年7 月27 日共计252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100 × 1.8 \% × 252 / 365=1.2427 元\]
\[赎回价格=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 =100+1.2427=101.2427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鹤21 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 “鹤21 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鹤21 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27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 的“鹤21 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 年7 月13 日收市后,距离7 月21 日(“鹤21 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21 日为“鹤21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7 月24 日 (“鹤21 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 个交易日,7 月24 日为“鹤21 转债”最后一 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7 月27 日起,本公司的“鹤21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鹤21 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2427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942 元(税后)。可转换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 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427 元(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 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 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 “鹤21 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 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427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 年7 月13 日收市后,距离2026 年7 月21 日(“鹤21 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21 日为“鹤21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距离7 月24 日(“鹤21 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 个交易日,7 月24 日为“鹤 21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鹤21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 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鹤21 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鹤21 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101.242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鹤21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鹤21 转债”二级市场价格(7 月13 日收盘价为115.436 元/ 张)与赎回价格(101.2427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 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鹤21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