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三棵树(603737)公司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向法院提交申请,尚未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1,547,945.2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已向法院提交申请尚未立案,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34,319.2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3%。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案由为合同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立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军浩,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被告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此金额不包含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付的本金1亿元的资金占用费。

被告二: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旅宾,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坝中南城一区4号楼3层306号。被告三:唐山中南国际旅游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旅宾,地址: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中南·未来海岸小区综合楼四楼。

(二)案件事实

原告与被告一系涂料采购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就采购涂料事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7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被告一向原告作出实现采购额的承诺,并由原告向被告一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2年。

原告支付履约保证金后,被告一未按协议约定返回款项,双方协商以被告一关联公司的不动产抵押。因此,由被告二、被告三分别与原告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手续。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及合同均已到期,被告一未归还原告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均未完成相关约定。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款项人民币1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21,547,945.21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以本金人民币1亿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付);

3、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被告二案涉抵押财产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以被告三案涉抵押财产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依法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保函保险费、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

二、最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267起(含本次案件)。除本次诉讼外,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22,16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6%。涉案金额达人

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按标的金额排序):

单位: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序号案件编号案由原告被告标的金额案件进展
1(2024)粤0103民初15607号票据纠纷公司子公司一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3,679.43已一审开庭,待判决
2票据纠纷公司客户四、客户五、客户六1,609.53已提交,待立案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案件(共264起)金额小计16,875.44-
合计22,164.4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