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述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5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 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20,580 | 20,580 | 2023年11月16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授予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8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02,960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423,540 | -20,580 | 2,402,96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86,919,812 | 0 | 386,919,812 |
股份合计 | 389,343,352 | -20,580 | 389,322,772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实施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