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持股数相同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发言顺序。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
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大会不保证提供会议文件和席位。会议签到迟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可以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
(二)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董事会秘书主持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并进行回答;
(六)投票表决;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继续,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约束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更紧密地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二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三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回购股票过户、所受让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存续期延长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权益分配、股票来源及规模、存续期延长、提前终止等事项;
4、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