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监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8  日辰股份(603755)公司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监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通过青岛晨星致远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崔宝军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陈颖女士、董事屈洪亮先生、监事隋锡党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上述人员分别于2023年7月6日-7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卖方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价格 (元/股)股份数量(股)买方受让方与公司 的关系
1晨星致远2023年7月6日大宗交易28.19225,000崔宝军董事、副总经理
2晨星致远2023年7月6日大宗交易28.19150,000陈颖董事、副总经理
3晨星致远2023年7月6日大宗交易28.19112,500屈洪亮董事
4晨星致远2023年7月7日大宗交易27.9290,000隋锡党监事
合计晨星致远/大宗交易/577,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晨星致远持有公司股份5,448,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

本次权益变动后,晨星致远持有公司股份4,870,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公司相关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所任公司职务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 权益 变动 数量(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直接 持股 数量(股)间接 持股 数量(股)合计 持股 数量(股)合计持股占总股本 比例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合计持股数量(股)合计持股占总股本 比例
崔宝军董事、 副总经理0300,000300,0000.30%225,000225,00075,000300,0000.30%
陈颖董事、 副总经理0200,000200,0000.20%150,000150,00050,000200,0000.20%
屈洪亮董事0150,000150,0000.15%112,500112,50037,500150,0000.15%
隋锡党监事0120,000120,0000.12%90,00090,00030,000120,0000.12%
合计0770,000770,0000.78%577,500577,500192,500770,0000.7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合规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隋锡党先生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隋锡党先生因分别持有晨星致远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此,上述人员承诺:

“在本人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晨星致远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隋锡党先生将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构成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并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隋锡党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并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