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寇剑先生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的反应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审批及使用程序也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的程序合法合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回报需求和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