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大元泵业(603757)公司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对上述3名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7,400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6,717,700元变更为166,700,300元(未包含公司可转债持续转股所新增的股本情况)。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2、申报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6、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7、邮政编码:317523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