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浙江台州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铁路新区新城大道以东、中兴大道以南公司办
公楼5 楼会议室
? 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 会议召集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介绍会议基本情况,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3、审议各项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
5、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议案,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6、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7、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8、宣布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及本次会议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铁路新区新城大道以东、中兴大道以南”,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除下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 邮编:317523。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铁路新区新城大道以东、中兴大道以南; 邮编:317523。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在职权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独立董事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投保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的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