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大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查股网  2024-10-15  大元泵业(603757)公司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大元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1.2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0.80元/股

? 大元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10月21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大元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10月1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10月21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3664大元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4/10/182024/10/2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公开发行了4,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000万元,并于2023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元转债”,债券代码“113664”。“大元转债”的存续期为6年,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4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8年12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3.18元/股,经历次调整,截止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大元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1.29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大元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大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1.29元/股,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属于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4941元,每股现金红利的具体计算公式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根据上述调整公式,“大元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调整为20.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1日(除息日)起生效。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大元转债”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10月2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