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大元泵业(603757)公司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韩元再、韩元平、王国良、徐伟建、韩元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浙江 大元泵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先生于2026 年2 月逝世,其所持有的股份继承事宜 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五位股东合计持有104,717,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13%。

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002),韩元再先生、 徐伟建先生拟于2026 年2 月10 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9,405,000 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未实施协议转让事项。

?徐伟建先生拟继续筹划上述协议转让事项,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 于9,405,000 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届时将另行披露相关公告和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 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 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02),韩元再先生、徐 伟建先生拟于2026 年2 月10 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9,405,000 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未实施协议转让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徐伟建先生的通知,其拟继续筹划上述协议转让事项,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徐伟建

2、持股情况:徐伟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8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11.31%。韩元再、韩元平、王国良、徐伟建、韩元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位股东的具体持股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韩元再

21,089,600 11.31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

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

韩元平 21,089,600 11.31

控股股东、实

王国良 21,089,600 11.31

际控制人

徐伟建 21,089,600 11.31

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韩元富 20,358,600 10.91

合计 104,717,000 56.13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先生于2026 年2 月逝世,其所持有的股 份继承事宜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过往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伟建先生过往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为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 认可公司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新投资者。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4.转让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计划转让股份数量合计不高于9,405,000 股, 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

5.转让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具 体股份过户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 个月内完成。

6.转让价格:交易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 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伟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等文件中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 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 个月。

3、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 年内不减持公 司股票外,自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五位实际控制人每年累计减持不超过 总股本的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

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 各方根据减持时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减持,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

4、若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因减持 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 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 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