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对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修订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拟分配情况、股票规模、股票购买价格、会计处理等系基于持有人的认购意愿、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修订事项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及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修订事项,并同意将修订后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专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